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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847《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情況表》
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情況表
單位:人民幣元(列至角分)
天使投資個人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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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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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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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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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地區(q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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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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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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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抵扣備案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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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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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扣投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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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創(chuàng)科技型企業(yè)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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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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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識別號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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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抵扣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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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 時間 |
股權轉讓應納稅所得額 |
從已清算企業(yè)結轉待抵扣投資額 |
本企業(yè)可抵扣投資額 |
可抵扣投資額合計 |
累計已抵扣投資額 |
本期抵扣 投資額 |
結轉抵扣 投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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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聲明:本人知悉并保證本表填報內容及所附證明材料真實、完整,并承擔因資料虛假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天使投資個人簽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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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印章:
聯(lián)系人: 填報日期: |
主管稅務機關印章:
受理人: 受理日期: |
國家稅務總局監(jiān)制
【表單說明】
一、適用范圍
本表適用于天使投資個人投資境內種子期、初創(chuàng)期科技型企業(yè)(以下簡稱“初創(chuàng)科技型企業(yè)”),享受投資抵扣稅收優(yōu)惠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有關情況并辦理投資抵扣手續(xù)。
二、報送期限
天使投資個人應于股權轉讓次月15日內或在限售股轉讓清算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本表。
三、表內各欄
(一)天使投資個人基本情況
1.姓名:填寫天使投資個人姓名。中國境內無住所個人,其姓名應當用中、外文同時填寫。
2.身份證件類型:填寫能識別天使投資個人唯一身份的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照名稱。
3.身份證件號碼:填寫能識別天使投資個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證照號碼。
4.國籍(地區(qū)):填寫天使投資個人的國籍或者地區(qū)。
5.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地址:填寫天使投資個人的有效聯(lián)系方式。
6.投資抵扣備案編號:填寫天使投資個人辦理投資情況備案時,稅務機關受理《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備案表》時賦予的備案編號。
7.投資額:填寫天使投資個人在轉讓初創(chuàng)科技型企業(yè)股權時,符合投資抵扣稅收優(yōu)惠條件的投資額合計。
8.可抵扣投資額:可抵扣投資額=投資額×70%。
(二)初創(chuàng)科技型企業(yè)基本情況
1.企業(yè)名稱:填寫初創(chuàng)科技型企業(yè)名稱全稱。
2.納稅人識別號(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填寫初創(chuàng)科技型企業(yè)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三)投資抵扣情況
1.股權轉讓時間:填寫天使投資個人轉讓初創(chuàng)科技型企業(yè)股權的具體時間。
2.股權轉讓應納稅所得額:填寫天使投資個人轉讓初創(chuàng)科技型企業(yè)股權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3.從已清算企業(yè)結轉待抵扣投資額:填寫天使投資個人投資的其他初創(chuàng)科技型企業(yè)注銷清算時尚未抵扣完畢的可抵扣投資額。
4.本企業(yè)可抵扣投資額:本企業(yè)可抵扣投資額=可抵扣投資額(“天使投資個人基本情況”欄)。
5.可抵扣投資額合計:可抵扣投資額合計=從已清算企業(yè)結轉待抵扣投資額+本企業(yè)可抵扣投資額。
6.累計已抵扣投資額:填寫天使投資個人前期轉讓初創(chuàng)科技型企業(yè)股權時已抵扣投資額合計。
7.本期抵扣投資額:區(qū)別以下情況計算填寫。
(1)股權轉讓應納稅所得額<可抵扣投資額合計-累計已抵扣投資額時,
本期抵扣投資額=股權轉讓應納稅所得額;
(2)股權轉讓應納稅所得額≥可抵扣投資額合計-累計已抵扣投資額時,
本期抵扣投資額=可抵扣投資額合計-累計已抵扣投資額。
8.結轉抵扣投資額:結轉抵扣投資額=可抵扣投資額合計-累計已抵扣投資額-本期抵扣投資額。
四、本表一式兩份。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后,由天使投資個人和主管稅務機關分別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