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稅務局居民企業(yè)(核定征收)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申報流程說明

廣東省稅務局居民企業(yè)(核定征收)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申報流程說明

35322019-12-05 22:02  95商服網
居民企業(yè)(核定征收)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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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采用核定應稅所得率方式征收企業(yè)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稅收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確定的申報內容,向稅務機關申報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并辦理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設立依據】

1 文件名稱 《稅收票證管理辦法》 文件字號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8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2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修訂后的《企業(yè)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 文件字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3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快推行辦稅事項同城通辦的通知》 文件字號 稅總發(fā)〔2016〕46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4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創(chuàng)新稅收服務和管理的意見》 文件字號 稅總發(fā)〔2014〕85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5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的公告》 文件字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2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6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2018年版企業(yè)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表部分表單及填報說明的公告》 文件字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3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第一條、第三條
條款內容
7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等部分表單樣式及填報說明的公告》 文件字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部分廢止
條款內容
8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yè)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 文件字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9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等報表的公告》 文件字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 年第26 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10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企業(yè)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 文件字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 年第1 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部分廢止
條款內容
11 文件名稱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完善企業(yè)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政策問題的通知》 文件字號 財稅〔2017〕84號
制定機關全稱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12 文件名稱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有關問題的通知》 文件字號 財稅〔2009〕125號
制定機關全稱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條款廢止
條款內容
13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 文件字號 國稅發(fā)〔2009〕79 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14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所得稅核定征收若干問題的通知》 文件字號 國稅函〔2009〕377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15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企業(yè)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的通知》 文件字號 國稅發(fā)〔2008〕30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16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印發(fā)〈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 文件字號 國稅發(fā)〔2009〕79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17 文件名稱 《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 文件字號 國稅發(fā)〔2009〕2 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部分廢止(條款第二章、第三章、第七十四條和第八十九條廢止。第六章廢止。)
條款內容
18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居民企業(yè)報告境外投資和所得信息有關問題的公告》 文件字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8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19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所得稅核定征收有關問題的公告》 文件字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7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20 文件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文件字號 2019年4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4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務院 條款號 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一百二十八條
條款內容
21 文件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 文件字號 2018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3號
制定機關全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條款號 第五十四條
條款內容 第五十四條 企業(yè)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企業(yè)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yè)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yè)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yè)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yè)在報送企業(yè)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guī)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22 文件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文件字號 2016年2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6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務院 條款號 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
條款內容
23 文件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字號 2015年4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3號號
制定機關全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條款號 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
條款內容

【辦理資料】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版材料;填表說明中無特別要求的,辦理資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頁版、微信、APP)、自助辦稅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于報送紙質資料,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免于報送的紙質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納稅人對于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zhèn)洳榧堎|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序號 資料名稱 報送條件 資料形式
1 A06639《B10000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月(季)度預繳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8年版) 必報
原件
2 A06547《居民企業(yè)參股外國企業(yè)信息報告表
原件
復印件

【表證單書】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廣東省電子稅務局辦理。辦稅服務廳地址可查看廣東省辦稅地圖。廣東電子稅務局網址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

【聯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采用核定應稅所得率方式征收企業(yè)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稅收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確定的申報內容,向稅務機關申報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并辦理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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