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延期
實施主體
|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
承辦機構
|
外國專家服務處
|
基本編碼
|
370106003000
|
實施編碼
|
11370000004502438K2370106003000
|
是否支持網上支付
|
否
|
辦件類型
|
承諾件
|
事項版本
|
7
|
事項狀態(tài)
|
在用
|
服務對象
|
企業(yè)法人、事業(yè)法人、社會組織法人、非法人企業(yè)、行政機關、其他組織
|
通辦范圍
|
無
|
是否支持物流快遞
|
否
|
辦理形式
|
窗口辦理、網上辦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務
|
否
|
是否存在特別程序
|
否
|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
否
|
送達方式
|
窗口領取
|
行使層級
|
省級/直屬
|
權限劃分
|
分為省市兩級:省級負責中央和省直駐濟單位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地市負責轄區(qū)內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數量限制
|
無
|
權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
到辦事現場次數
|
1
|
法定時限
|
20工作日
|
承諾期限
|
10工作日
|
是否收費
|
否
|
聯辦機構
|
本事項無聯辦機構
|
辦理方式
|
自辦件
|
辦理結果類型
|
證照
|
辦理結果名稱
|
《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
|
網辦深度
|
全程網辦
|
本事項支持
|
互聯網預審、互聯網受理、互聯網辦理、互聯網辦理結果信息反饋
|
咨詢方式
|
窗口地址:山東省濟南市舜華路607號科技大廈1407室
電話:0531-66777020
|
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窗口地址:山東省濟南市舜華路607號科技大廈1407室
電話:0531-66777020
|
辦理地點、時間
|
受理地點:山東省濟南市舜華路607號科技大廈1407室
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
- 設定依據
依據名稱
|
制定機關
|
發(fā)布令號(文號)
|
具體規(guī)定內容
|
原文下載地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2012年6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七號
|
第四十一條: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工作,應當按照規(guī)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的外國人。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工作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
|
點擊查看原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
|
國務院
|
2013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37號
|
第七條: 第九款:申請R字簽證,應當符合中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外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的引進條件和要求,并按照規(guī)定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第十二款:申請Z字簽證,應當按照規(guī)定提交工作許可等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工作類居留證件,應當提交工作許可等證明材料;屬于國家需要的外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
點擊查看原文
|
《關于整合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事項意見的函》
|
國務院審改辦
|
審改辦函〔2015〕95號
|
外專局負責具體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
點擊查看原文
|
《關于全面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的通知》
|
國家外國專家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
|
外專發(fā)〔2017〕40號
|
全面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實行來華工作外國人統一管理,簡化申請材料,優(yōu)化審批流程,規(guī)范申請標準,完善高效合理、科學反映市場需求的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為外國高端人才來華工作、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開辟綠色通道,提高服務保障水平。
|
點擊查看原文
|
《關于印發(fā)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服務指南(暫行)的通知》
|
國家外國專家局
|
外專發(fā)〔2017〕36號
|
第四條:受理機構:省級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外國人工作管理部門及其授權的地方人民政府外國人工作管理部門及委托的機構; 第五條:決定機構:省級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外國人工作管理部門及其授權的地方人民政府外國人工作管理部門及委托的機構。
|
點擊查看原
文
|
- 受理條件
用人單位基本條件:(1)依法設立,無嚴重違法失信記錄;聘用外國人從事的崗位應是有特殊需要,國內暫缺適當人選,且不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崗位;支付所聘用外國人的工資、薪金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2)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由行業(yè)主管部門前置審批的,需經過批準。
外國人基本條件:(1)應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境內有確定的用人單位,具有從事其工作所必需的專業(yè)技能或相適應的知識水平。(2)所從事的工作符合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為國內急需緊缺的專業(yè)人員。 (3)法律法規(guī)對外國人來華工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環(huán)節(jié)名稱
|
辦理內容
|
辦理時限
|
辦理結果
|
網上申請
|
用人單位登錄系統,在線提交申請信息,并提供相關電子材料。
|
無
|
無
|
網上預審
|
受理機構對網上提交的材料進行預審。
|
自材料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材料提交當日不計算在期間內)
|
材料不齊全、內容不規(guī)范的,受理機構應當一次性在線告知需補正材料;材料齊全、內容規(guī)范的,在線通知或預約現場提交材料。
|
受理
|
受理機構審查后決定是否受理。
|
5個工作日
|
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補正內容,補正后予以受理;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受理機構要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據。
|
審查
|
審查材料
|
5個工作日
|
審查通過;審查未通過的,作出不予許可決定,并告知理由。
|
決定
|
審批
|
5個工作日
|
符合條件、標準的,決定機構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不符合條件、標準的,作出不予許可決定,并告知理由。
|
材料名稱
|
材料類型
|
紙質材料份數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備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樣表
|
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延期申請表
|
原件
|
0
|
電子
|
必要
|
用人單位公章包括法定名稱章,以及已在系統授權備案登記的外事、人事機構和勞動合同業(yè)務公章。
|
示范文本
|
無
|
聘用合同或任職證明(包括跨國公司派遣函)
|
原件
|
1
|
電子
|
必要
|
聘用合同或任職證明(包括跨國公司派遣函)應當包括工作地點、工作內容、薪酬、來華工作時間、職位、蓋章頁(簽字)必要內容。任職證明適用執(zhí)行政府間、國際組織間協議或協定人員、各類駐華代表處首席代表及代表及境外合同服務提供者。 派遣函適用情形為跨國公司總部或地區(qū)總部從境外派遣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至境內子公司或分公司任職,由跨國公司總部或地區(qū)總部出具。 任職證明(包括派遣函)如缺少必要內容,需另行出具證明補充說明。 跨國公司在華地區(qū)總部派遣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至境內子公司或分公司任職的,提交派遣函以及與跨國公司在華地區(qū)總部簽訂的聘用合同。
|
示范文本
|
無
|
簽證或有效期居留許可
|
原件
|
1
|
電子
|
必要
|
無
|
示范文本
|
無
|
《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
原件
|
0
|
電子
|
必要
|
包括現行有效期內的《外國專家證》和《外國人就業(yè)證》。
|
示范文本
|
無
|
問題: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兩證整合”指的是什么?
解答:2015年12月30日,國務院審改辦正式復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外國專家局,《關于整合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事項意見的函》(審改辦〔2015〕95號),同意將“外國人入境就業(yè)許可”和“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整合為“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國家外國專家局負責許可實施工作。 對來華工作90日以上的,“兩證整合”即將原《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就業(yè)許可證書》統一為《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采用電子化形式,用人單位和申請人可在線打印;原《外國專家證》和《外國人就業(yè)證》統一為《外國人工作許可證》?!锻鈬斯ぷ髟S可證》是外國人在中國工作的合法證件。 對來華工作90日以下的(含90日),可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或者外國專家來華邀請函。
問題:聘用合同或任職證明(包括跨國公司派遣函)應注意?
解答:聘用合同或任職證明(包括跨國公司派遣函)包含來華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內容、薪酬、職位、簽字蓋章頁即可。一般單位申請工作許可業(yè)務時,均需提供聘用合同;任職證明的使用情形請參照(外專發(fā)[2017]36號)第10頁合同的備注要求。
問題:以英語為母語或第一語言的國家和地區(qū)有哪些?
解答:阿森松、澳大利亞、百慕大群島、英屬南極領地、英屬印度洋領地、加拿大、??颂m群島(即馬爾維納斯群島)、直布羅陀、英國格恩西島、圭亞那(原名英屬圭亞那)、愛爾蘭、馬恩島(英屬愛爾蘭海域領地)、澤西島、新西蘭、皮特凱恩群島、新加坡、南非、塞浦路斯的亞克羅提利與德凱利亞的英屬地區(qū)、南喬治亞島和南桑威奇群島、圣赫勒拿島、特里斯坦-達庫尼亞群島、英國、美國、美屬維京群島、安提瓜和巴布達、安圭拉、巴哈馬群島、巴巴多斯島、英屬維京群島、英屬開曼群島、多米尼克、格林納達、圣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牙買加、蒙特塞拉特島、圣基茨島和尼維斯、圣盧西亞、圣文森特、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
問題: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業(yè)務的申請條件?
解答:(1)用人單位基本條件 依法設立,無嚴重違法失信記錄;聘用外國人從事的崗位應是有特殊需要,國內暫缺適當人選,且不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崗位;支付所聘用外國人的工資、薪金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由行業(yè)主管部門前置審批的,需經過批準。 (2)申請人基本條件 應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境內有確定的用人單位,具有從事其工作所必需的專業(yè)技能或相適應的知識水平。所從事的工作符合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為國內急需緊缺的專業(yè)人員。法律法規(guī)對外國人來華工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問題:用人單位聘用外國人來華工作(來華工作90日以上)具體流程是如何?
解答:(1)用人單位或委托專門機構在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登記注冊賬號,在線提交許可申請,經批準后在線打印《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 (2)外國人憑《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及其他所需材料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申請Z字簽證或F字簽證或R字簽證。 (3)外國人憑有效簽證入境后15日內,用人單位在線申領《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并至所在地外國人工作管理部門領取證件。 (4)外國人憑有效簽證入境后30日內,需至用人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辦理工作類居留證件。
問題: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來華工作90日以上)需要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解答: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申請表、工作資歷證明、最高學位(學歷)證書或相關批準文書、職業(yè)資格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體檢證明、聘用合同或任職證明(包括跨國公司派遣函)等。
問題:申請來華工作90日以下(含90日)的,需提交哪些證明材料?具體流程是如何?
解答: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或外國專家來華邀請函申請表,需注明邀請外國人的費用安排、申請人承諾本人無犯罪記錄;工作合同、項目合同、合作協議或邀請單位邀請說明,應注明邀請外國人的費用安排,對邀請行為的真實性作出承諾并對被邀請外國人在華費用支付等進行擔保。 受理機構應當自材料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材料提交當日不計算在期間內)內對網上提交的材料進行預審和受理。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應當予以受理,并在線生成受理通知。受理機構網上受理后,決定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決定。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來華工作90日以下,含90日)的,符合條件、標準的,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在線生成《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申請外國專家來華邀請函的,至簽發(fā)機構領取紙質外國專家來華邀請函。全流程在線辦理,無需再提交紙質材料核驗。
問題:何種情形可在境內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來華工作90日以上)?提交何種材料?具體流程是如何?
解答:(1)持其他簽證或有效居留證件已入境的外國高端人才(A類); (2)在華工作的外國人變換用人單位,但工作崗位(職業(yè))未變動,且工作類居留許可在有效期內的; (3)中國公民的外籍配偶或子女、在華永久居留或工作的外國人的配偶或子女,持有效簽證或在有效期內的居留許可的; (4)符合自由貿易區(qū)、全面創(chuàng)新改革試驗區(qū)相關優(yōu)惠政策的; (5)用人單位符合享有跨國公司在華地區(qū)總部相關優(yōu)惠政策的; (6)企業(yè)集團內部人員流動的; (7)執(zhí)行政府間協議或協定的; (8)已持工作簽證依法入境的駐華機構代表人員;已獲得來華工作90日以下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的,在其停留有效期內,被境內用人單位依法聘用的; (9)其他審批機構認定符合條件的。 境內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來華工作90日以上),經批準的,直接獲得《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在有效簽證或者居留許可到期前,至用人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辦理工作類居留證件。
問題:外國高端人才(A類)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有何便利措施?
解答:(1)受理機構網上預審通過的直接受理,給予受理電子回執(zhí)單。申請人入境前不需提供紙質材料進行核驗; (2)入選國內相關人才計劃的外國高端人才,全流程在線辦理,無需提交紙質材料核驗; (3)符合《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外國高端人才(A類)(一)入選國內相關人才計劃的;(二)符合國際公認的專業(yè)成就認定標準的,工作資歷證明采用承諾制; (4)符合《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外國高端人才(A類)(一)入選國內相關人才計劃的;(二)符合國際公認的專業(yè)成就認定標準的;(三)符合市場導向的鼓勵類崗位需求的外國人才;(四)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人才的,最高學位(學歷)證書采用承諾制; (5)無犯罪記錄證明采用承諾制; (6)持其他簽證或有效居留證件已入境的,可境內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7)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延期、注銷申請的,決定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決定。 (8)申請來華工作90日以下的,可以申請外國專家來華邀請函,其他外國專家可隨行。獲得外國專家來華邀請函后可申請F簽證,可多次出入境,入境后無需辦理工作類居留證件。 (9)可給予最長期限達5 年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問題:外國人獲得《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后至駐外使、領館辦理簽證,是否還需要辦理邀請函或邀請確認函?
解答:根據2017年3月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修改<外國人在中國就業(yè)管理規(guī)定>的決定》(第32號令)規(guī)定,獲得《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后,不再至被授權單位辦理邀請函或邀請確認函。
問題:通過電話、網絡等渠道反映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事宜,并需要轉交給職能部門作進一步處理,應提供哪些基礎信息以供核實?
解答:外國人來華工作涉及到外交、公安、工商、稅務、社保等多部門,直接關系國家安全和地方穩(wěn)定。為及時核實工作信息,解決咨詢受理工作中的疑難問題、提高服務質量,建立完善用人單位信用評價機制,反映相關問題需提供用人單位名稱、業(yè)務申請編碼、反映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反映人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等真實、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