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qū): | 海南 > 瓊海市 |
分類: | 政府機構 > 稅務局 |
網址: | 進入網上辦事大廳 |
工作時間: | :(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
電話: | 0898-62822389 納稅咨詢電話:0898-62830291 違法舉報電話:0898-12366 違紀舉報電話:0898-62921036 法律救濟電話:0898-62832289 |
地址: | 瓊海市興海南路68號 |
根據(jù)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據(jù)《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11號),為確保我市稅務機構改革后各項稅收工作平穩(wěn)有序運行,現(xiàn)就瓊海市各級新稅務機構掛牌后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國家稅務總局瓊海市稅務局于2018年7月20日掛牌,承繼原瓊海市國家稅務局、海南省瓊海市地方稅務局稅費征管的職責和工作,啟用新的行政、業(yè)務印章,以新稅務機構的名稱開展工作。原瓊海市國家稅務局、海南省瓊海市地方稅務局的行政、業(yè)務印章停止使用。
國家稅務總局瓊海市稅務局辦公地址:瓊海市興海南路68號,郵編:571400
國家稅務總局瓊海市稅務局另設銀海路辦公區(qū),辦公地址:瓊海市銀海路76號,郵編:571400
二、自2018年7月20日起,原瓊海市國家稅務局第一至第六稅務分局、樂城稅務分局,原海南省瓊海市地方稅務局社保規(guī)費征管局、直屬分局、納稅評估管理局、第一至第五稅務分局暫以國家稅務總局瓊海市稅務局名稱對外開展業(yè)務工作,原有行政、業(yè)務印章停止使用。待三定方案調整確定后,以新稅務機構名稱對外開展工作,具體改革有關事項另行公布。
國家稅務總局瓊海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zhí)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guī)定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
(三)負責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tǒng)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qū)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jiān)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yè)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qū)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qū)域內稅務日常檢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普通發(fā)票和其他各類發(fā)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shù)據(jù)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單位貫徹執(zhí)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zhí)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單位基層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yǎng)和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績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