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信息
賣家地圖
詳細介紹
(一)貫徹執(zhí)行中央有關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本省涉港澳工作實施辦法和工作計劃等并組織實施。
(二)了解、掌握和反映香港、澳門的有關情況,提出有關工作意見和建議。
(三)統(tǒng)籌協調全省涉港澳工作,指導各地、各部門涉港澳工作。
(四)協同有關部門推進本省與港澳在經濟和社會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協同和推動粵港澳緊密合作相關政策和重點項目的落實。
(五)承擔粵港、粵澳高層互訪的組織、協調和聯絡工作,負責辦理和協調粵港、粵澳的邊境事務和官方、半官方以及重要民間往來事宜。
(六)負責指導和管理全省因公赴港澳事項的相關工作。
(七)承辦省委、省政府和國務院港澳辦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