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稅務局對納稅人延期申報核準操作指南

廣東省稅務局對納稅人延期申報核準操作指南

50392019-12-09 20:40  95商服網(wǎng)
SX000183 對納稅人延期申報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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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
2.因其他原因,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確有困難,需要延期的。

【設立依據(jù)】

1 文件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字號 2015年4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3號
制定機關全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常務委員會 條款號 第二十七條
條款內(nèi)容 第二十七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jīng)稅務機關核準,可以延期申報。 經(jīng)核準延期辦理前款規(guī)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nèi)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nèi)辦理稅款結(jié)算。

【辦理資料】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zhì)版材料;填表說明中無特別要求的,辦理資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wǎng)頁版、微信、APP)、自助辦稅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于報送紙質(zhì)資料,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免于報送的紙質(zhì)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納稅人對于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zhèn)洳榧堎|(zhì)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序號 資料名稱 報送條件 資料形式 份數(shù)
1 A13005《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 必報
原件
1 份
2 代理人身份證件 代理人代為辦理的情形需提供,原件查驗退回,已實行實名辦稅的,取消報送。
原件
1 份
3 經(jīng)辦人身份證件 必報
原件
1 份
4 代理委托書 代理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件的報送條件為代理人代為辦理的情形需提供。
原件

【表證單書】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廣東省電子稅務局辦理。辦稅服務廳地址可查看廣東省辦稅地圖。廣東電子稅務局網(wǎng)址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辦理時間】

10個工作日,經(jīng)本稅務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

【聯(lián)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gòu)】

主管稅務機關

【辦理流程】

廣東省稅務局對納稅人延期申報核準流程圖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ㄗ灾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wǎng)站“下載中心”欄目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guī)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確有困難,是指因財務處理上的特殊原因,賬務未處理完畢,不能計算應納稅額所導致的不能按時申報。

5.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在納稅申報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經(jīng)核準延期辦理前款規(guī)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nèi)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nèi)辦理稅款結(jié)算。

6.預繳稅額大于實際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結(jié)算退稅但不向納稅人計退利息,預繳稅額小于應納稅額的,在結(jié)算補稅時不加收滯納金。

7.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經(jīng)核準延期辦理納稅申報的,其隨本期申報的財務會計報表報送期限可以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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