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增值稅普通發(fā)票代開操作流程說明

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增值稅普通發(fā)票代開操作流程說明

134712019-07-22 18:26  中國政務服務網(wǎng)

增值稅普通發(fā)票代開

1    功能概述

自然人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2    操作說明

操作步驟:個人賬號登錄電子稅務局--【事項辦理】--【增值稅普通發(fā)票代開】,如下圖所示。

增值稅普通發(fā)票代開

進入申請單管理頁面,如下圖所示。

進入申請單管理頁面

點擊【新增】按鈕,進入【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新增】頁面,填寫領(lǐng)取方式、付款方、收款方、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明細等必填信息,如下圖所示。

進入【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新增】頁面

填完相關(guān)信息后,點擊保存按鈕,彈窗提示申請單保存成功,如下圖所示。

彈窗提示申請單保存成功

點擊【確定】,返回“申請單管理頁面”,可以看到剛剛新增的發(fā)票信息,申請狀態(tài)為“未提交”,如下圖所示。

申請單管理頁面

納稅人確認無誤后,可以點擊【提交】按鈕,提交后的申請單,在被受理之前可以撤銷提交。只有未提交和審核不通過的申請單可以刪除。

3    注意事項

1、需要填寫新的代開申請時,請點擊新增按鈕進行填寫。

2、填寫完成保存后,可以再修改。確認無誤后,請勾選進行提交,申請單提交后才能被受理。

3、提交后的申請單,在被受理之前可以撤銷提交。

4、如需打印紙質(zhì)申報單,請點擊“打印”。

5、只有未提交和審核不通過的申請單可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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