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普通發(fā)票代開
1 功能概述
自然人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2 操作說明
操作步驟:個人賬號登錄電子稅務局--【事項辦理】--【增值稅普通發(fā)票代開】,如下圖所示。
進入申請單管理頁面,如下圖所示。
點擊【新增】按鈕,進入【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新增】頁面,填寫領(lǐng)取方式、付款方、收款方、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明細等必填信息,如下圖所示。
填完相關(guān)信息后,點擊保存按鈕,彈窗提示申請單保存成功,如下圖所示。
點擊【確定】,返回“申請單管理頁面”,可以看到剛剛新增的發(fā)票信息,申請狀態(tài)為“未提交”,如下圖所示。
納稅人確認無誤后,可以點擊【提交】按鈕,提交后的申請單,在被受理之前可以撤銷提交。只有未提交和審核不通過的申請單可以刪除。
3 注意事項
1、需要填寫新的代開申請時,請點擊新增按鈕進行填寫。
2、填寫完成保存后,可以再修改。確認無誤后,請勾選進行提交,申請單提交后才能被受理。
3、提交后的申請單,在被受理之前可以撤銷提交。
4、如需打印紙質(zhì)申報單,請點擊“打印”。
5、只有未提交和審核不通過的申請單可以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