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稅款登記
業(yè)務概述
負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扣繳義務人向稅務登記地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事宜。
操作說明
一、納稅人登錄成功后,在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電子稅務局首頁點擊【我要辦稅】圖標進入界面,選擇【身份信息報告】模塊,下拉選擇【扣繳稅款登記】進入“扣繳稅款登記”功能界面 。
二、點擊[新增信息]按鈕,打開新增扣繳稅款登記頁面,根據(jù)實際情況填寫:
(1)扣繳義務人名稱、扣繳義務人識別號、法人代表人姓名等項目:系統(tǒng)自動帶出,不可修改。
(2)國標行業(yè)、登記注冊類型、批準設立機關:系統(tǒng)自動帶出,不可修改。
(3)扣繳義務發(fā)生日期、臨時發(fā)生扣繳義務:為必錄項,納稅人如實填寫。
(4)證件有效期起、證件有效期止:不可錄入。
(5)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種為必錄項,下拉選擇自己所需登記稅種,可點擊“+”或者“-”按鈕增、減填列行次。
(6)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內容:必錄項,納稅人根據(jù)實際業(yè)務情況填寫。
三、填寫完畢,點擊[下一步]按鈕進入確認信息界面, 再點擊[提交]按鈕,扣繳稅款登記申請將提交至主管稅務機關,系統(tǒng)提示提交成功。
注意事項
1.負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扣繳業(yè)務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登記地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扣繳稅款登記或湖南省電子稅務局進行扣繳稅款登記。
2.發(fā)生扣繳義務的非境內注冊居民企業(yè)應當自扣繳義務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扣繳稅款登記或湖南省電子稅務局進行扣繳稅款登記。
3.如果扣繳稅款登記日期大于扣繳義務發(fā)生日期30日,需前往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4.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