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公安局友好分局?核發(fā)居住證咨詢電話及辦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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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公安局友好分局核發(fā)居住證辦事指南


事項名稱 核發(fā)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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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 伊春市公安局友好分局
受理條件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就讀條件之一的。
辦理流程
承諾時限 13個工作日 時限說明
辦理時間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咨詢電話 0458-3298523
辦理地點

黑龍江省伊春市友好區(qū)(原) 各轄區(qū)派出所 派出所辦證室


辦理材料目錄
序號 材料名稱 范本 必要性 材料形式 材料類型 份數(shù)
1 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明 容缺后補 紙質(zhì) 原件 1份
2 現(xiàn)居住處所證明、就業(yè)證明、就讀證明材料之一 容缺后補 紙質(zhì) 原件 1份
3 代辦居住證材料
【說明】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jiān)護人、近親屬等代為申報居住登記、申領(lǐng)居住證
示例范本 必要 紙質(zhì) 原件 1份
注:如上述材料提供空表范本,請至黑龍江一體化在線政務(wù)服務(wù)平臺搜索事項并下載填寫。
網(wǎng)址:https://www.zwfw.hl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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