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稅務局孵化器自用及提供孵化企業(yè)使用土地免土地稅辦理指南

95商服網  ?  ? 來源:安徽省稅務局  ? 關注:749

事項名稱 孵化器自用及提供孵化企業(yè)使用土地免土地稅
申請條件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yè)孵化器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2018年12月31日以前認定的國家級科技企業(yè)孵化器、大學科技園,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本通知規(guī)定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
辦理方式 通辦范圍 結果送達
上門辦理 網上辦理 移動辦理 自助辦稅終端 同城通辦 省內通辦 全國通辦 窗口送達 網上查詢 郵寄送達




辦理材料 資料名稱 填報須知 必報資料 條件報送資料 留存?zhèn)洳?/span>
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chuàng)空間提供孵化服務的業(yè)務收入在財務上單獨核算的相關證明材料。 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zhèn)洳?
     


土地權屬資料、房產土地租賃合同、孵化協(xié)議

孵化企業(yè)相關證明材料、在孵化企業(yè)匯總表

辦理時限 納稅人辦理時限 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zhèn)洳?/span>
稅務機關辦理時限 即時辦結
結果名稱 是否收費 到現(xiàn)場次數(shù) 網上辦理深度 免填單
結果樣本 0次 四級
辦理依據(jù)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科技企業(yè)孵化器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89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 教育部關于科技企業(yè)孵化器 大學科技園和眾創(chuàng)空間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2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20項稅務證明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一批稅務證明事項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等“六稅一費”優(yōu)惠事項資料留存?zhèn)洳榈墓妗罚▏叶悇湛偩止?019年第21號) 


注: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辦稅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類辦稅事項的辦理方式、各級辦稅服務廳導航、工作時間、辦理流程、收費標準,以及其他注意事項,可點擊查看,安徽省辦稅指南通用指南。  

安徽省電子稅務局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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