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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計劃生育網(wǎng)上辦事大廳入口
網(wǎng)上辦理 基本信息 辦理說明 辦事機構 中介機構 專業(yè)顧問

    生育實行免費登記制度,生育雙方或一方戶籍屬于河北省行政區(qū)域內的,或生育雙方戶籍不在河北省行政區(qū)域內,現(xiàn)居住地在河北省行政區(qū)域內的,懷孕后可以通過“河北省計劃生育網(wǎng)上辦事大廳”、“孕健康-計生河北APP”、鄉(xiāng)(鎮(zhèn)、街道)計劃生育便民服務大廳或者縣(市、區(qū))婦幼保健機構,辦理生育登記業(yè)務。


一、適用對象

夫妻生育子女均可進行免費登記。


二、應提交的證件證材

(一)證件證材:

1、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承諾書、夫妻小二寸合照一張,子女有殘疾的需提供殘疾證;

2、離異或喪偶時已懷孕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離婚證和離婚協(xié)議書(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或配偶死亡證明、孕檢證明、承諾書、本人小二寸照片一張;

3、子女已出生且符合當時生育登記條件的可補辦生育登記,按上述要求提供證件證材(合法結婚后,生育的第一個子女、2016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第二個子女、2021年5月31日(含)后出生的第三個及以上子女)。

(二)證件證材要求:

1、證件證材格式:jpg或jpeg。

2、證件證材大?。盒∮?M。


三、辦理時限:

申請人自提交材料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并以短信或手機客戶端信息的方式通知申請人。超過三個工作日仍未收到信息的,申請人可以通過“計劃生育網(wǎng)上辦事大廳”首頁《辦理事項進度查詢與證件打印》或者“孕健康-計生河北APP”,輸入雙方(或單方)身份證號和識別碼查詢辦理進度,如果辦理結果為“辦理中”,請與備注中的辦理單位聯(lián)系。

辦理結果為“同意”的,可以自行打印《子女生育登記憑證》。

退回的申請,請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修改,超過15個工作日未修改的,請重新申請生育登記。

四、其他

孕婦持《居民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或者現(xiàn)居住地縣級婦幼保健機構領取《計劃生育和婦幼保健服務卡》、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免費檢查項目、建立《母子健康手冊》。

《計劃生育和婦幼保健服務卡》僅限于本次懷孕、分娩使用,懷孕期間終止妊娠的,應在30日內登錄“石家莊市計劃生育網(wǎng)上辦事大廳”或者“孕健康-計生河北APP”辦理生育登記注銷手續(xù),否則將影響下一次懷孕相關事項的辦理。辦理注銷需提供醫(yī)院的流產證明或者終止妊娠手術證明。

溫馨提示:

1、夫妻雙方戶籍地是河北省的,可以選擇任一方戶籍地
辦理;

2、夫妻雙方一方戶籍地是河北省的,可以在河北省戶籍
地一方辦理;

3、夫妻雙方戶籍地均不是河北省的,但在河北省居住的
可在河北省居住地辦理。

機構:河北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

電話:0311-66165310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合作路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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