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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058《選擇按小規(guī)模納稅人納稅的情況說明》
選擇按小規(guī)模納稅人納稅的情況說明
納稅人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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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信用代碼 (納稅人識別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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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xù)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jīng)營期內(nèi) 累計應稅銷售額 |
貨物勞務: 年 月至 年 月共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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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稅服務: 年 月至 年 月共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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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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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代理人)承諾: 上述各項內(nèi)容真實、可靠、完整。如有虛假,愿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經(jīng)辦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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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稅務機關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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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受理情況 |
受理人: 受理稅務機關(章) 年 月 日 |
【表單說明】
1.“情況說明”欄由納稅人填寫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可選擇按小規(guī)模納稅人納稅的具體情形及理由。
2.本表一式二份,主管稅務機關和納稅人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