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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印發(fā)〈關于深化行政執(zhí)法體制改革推進市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指導意見〉的通知》(瓊府〔2017〕19 號)、《海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澄邁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批復》(瓊編〔2017〕44 號)、《海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統(tǒng)一調整市縣政府綜合行政執(zhí)法工作部門名稱的通知》(瓊編〔2017〕61 號),設置澄邁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加掛澄邁縣城市管理執(zhí)法局牌子,為主管全縣“多規(guī)合一”管控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有關綜合行政執(zhí)法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
(二)受理“多規(guī)合一"管控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方面有關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行為的舉報與投訴,查處違法案件。
(三)組織,全縣有關綜合行政執(zhí)法的專項整治和重大綜合執(zhí)法活動。
(四)行使對非法轉讓、占用使用、破壞土地資源,違法勘查、開采、破壞、轉讓礦產資源等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五)行使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領域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六)行使對違法使用林地、濕地、盜伐濫伐毀壞林木(包括海防林)、違法使用野外用火等破壞林地保護空間的行政處罰權(限自然保護區(qū)、森林公園以外的區(qū)域行使)。
(七)行使對違法侵占、破壞江河、湖泊、水庫、水土保持等空間的處罰權,以及對違法取用地表土、地下水、地熱水、礦泉水,河遣非法采砂等的行政處罰權。
(八)行使對在飲用水源地非法設置、改建排污口,非法進行項目建設、生產生活等破壞、污染飲用水源地保護空間的行政處罰權。
(九)行使對非法設置固體廢棄物傾倒、堆放、儲存場所、設施,侵占、破壞、污染土地、林地、農田、江河湖泊、風景名勝區(qū)等空間資源的行政處罰權。
(十)行使對侵占、破壞城市綠地空間、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空間、市政設施空間、城市地下空間,以及燃氣、電力、通訊、公路等基礎設施空間廊道的行政處罰權。
(十一)行使對妨害城鎮(zhèn)園林綠化、名木古樹、市政公用設施(含城鄉(xiāng)供水、排水設施設備)等市政管理的行政處罰權。
(十二)行使對妨害道路、公路、橋梁等城鎮(zhèn)交通管理的行政處罰權。
(十三)行使對妨害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十四)行使對環(huán)境保護方面社會生活噪聲、建筑施工裝修噪聲、建設施工揚塵、餐飲服務業(yè)油煙、露天燒烤、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焚燒秸稈落葉、燃放煙花爆竹、存放煤炭煤渣煤灰砂石灰土、銷售煤炭水泥石灰、運輸裝卸等煙塵和惡臭污染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十四)行使對非法向城市水體排放、傾倒工業(yè)廢渣等污染物,在城市道路、臨街公共場所從事車輛維修、清洗,以及規(guī)?;韵虑菪箴B(yǎng)殖污染環(huán)境的行政處罰權。
(十五)行使對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guī)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十六)行使對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十七)承辦縣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王峰(局長)
王山(副局長)
王燦(副局長)
顏區(qū)良(副局長)
咨詢電話:0898-67622296
辦公地址:海南省澄邁縣文化北路108號
官方網址:點擊進入網上辦事大廳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節(jié)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咨詢電話:0898-67615953
辦公地址:海南省澄邁縣金江鎮(zhèn)金馬大道地經6路
官方網址:點擊進入網上辦事大廳
工作時間:國家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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