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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浦海事局,原名“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董家渡海事處”,成立于2000年9月。2013年7月,根據《關于分配下達交通運輸部直屬海事系統行政編制有關事項的批復》(中央編辦復字[2012]19號)的有關精神,“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董家渡海事處”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浦海事局”,為上海海事局直屬海事分支機構之一,正處級單位。目前,黃浦海事局下設辦公室、綜合業(yè)務處、指揮中心、政治處、政務中心、船舶安全檢查中心、外灘海巡執(zhí)法大隊、世博海巡執(zhí)法大隊、龍華海巡執(zhí)法大隊。
工作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浦海事局在管轄水域內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huán)境保護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huán)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行政執(zhí)法權,履行“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護水上環(huán)境清潔,保護船員整體權益,維護國家海上主權”等職責,主要包括:
1.貫徹和執(zhí)行國家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方面的法規(guī);
2.負責轄區(qū)內船旗國監(jiān)督檢查工作;
3.負責轄區(qū)內船舶裝運危險貨物和其他貨物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等監(jiān)督工作;
4.負責轄區(qū)內國內航行船舶進出港報告核查工作;
5.負責轄區(qū)內的船舶港建費、油污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6.組織、協調轄區(qū)內船舶防臺、水上搜救工作;
7.負責轄區(qū)內航行警(通)告發(fā)布,審核轄區(qū)水上、水下施工和大型設施的水上拖帶的安全技術狀況;
8.負責轄區(qū)內通航環(huán)境、通航秩序的維護工作,對重要水域實行交通管制;管理沉船沉物的打撈,強制清除礙航物體等工作;
9.負責轄區(qū)內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
10.管理本單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人事教育、勞動工資、信息化建設、裝備管理、黨建管理、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11.承辦上級下達的其它任務。
咨詢電話:021-66072700 故障受理:021-50197100
辦公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90號海事大廈 郵編:20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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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8:30—12:00,14:00—18: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13:30—17:30
黃浦海事局直屬機構辦公時間及聯系電話,辦公地址:上海市局門路801號4樓,辦公時間:工作日: 上午: 08:30—11:30-下午: 13:30—17:00(6月15日至9月15日)-13:00—17:00(9月16日至次年6月14日),辦公室電話:021-63774137,政治處電話:021-6377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