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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確保國家稅務總局廬山市稅務局(以下簡稱“廬山市稅務局”)掛牌后稅收業(yè)務有序銜接、平穩(wěn)運行,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和個人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稅收違法行為需要向廬山市稅務局檢舉的,可采用書信、電話、來訪等形式,向廬山市稅務局稽查局檢舉。廬山市稅務局稽查局辦公地址:廬山市南康大道103號;受理部門:稅收違法案件舉報中心;舉報電話:0792-2660116。
二、原廬山市國家稅務局橫塘分局、廬山市國家稅務局溫泉分局、廬山市地方稅務局一分局、廬山市地方稅務局二分局、廬山市地方稅務局三分局、廬山市地方稅務局四分局、廬山市地方稅務局五分局、廬山市地方稅務局納稅服務分局統(tǒng)一暫以國家稅務總局廬山市稅務局名義對外執(zhí)法和服務。
國家稅務總局廬山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zhí)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guī)定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guī)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并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tǒng)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tǒng)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九江市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qū)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jiān)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yè)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tǒng)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qū)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普通發(fā)票和其他各類發(fā)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九)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tǒng)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tǒng)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組織實施稅收執(zhí)法督察。
(十一)負責本系統(tǒng)基層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yǎng)和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tǒng)績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本系統(tǒng)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國家稅務總局九江市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廬山市稅務局辦稅服務廳辦公地址時間及咨詢電話,地址:廬山市環(huán)廬山公路行政服務中心電話:0792-2666477辦公時間: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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