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1. 業(yè)務背景
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社保費網(wǎng)報系統(tǒng)已對接金稅三期全國標準版,并對多項功能模塊進行了優(yōu)化完善。
2. 操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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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流程說明
1. 用人單位職工參保功能
企業(yè)身份登錄電子稅務局,在【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社保費管理】,進入社保費系統(tǒng)。
a)打開電子稅務局,并以企業(yè)身份登錄;
b)選擇【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
c)點擊菜單【社保費管理】
d)進入社保費系統(tǒng),選擇單位社保號,點擊【確定】:
e)進入社保費系統(tǒng)后,點擊右側功能菜單辦理相關業(yè)務。
1.1. 社保費基本信息管理
1.1.1. 社會保險費作廢申報
1.1.1.1. 功能描述
適用于用人單位發(fā)現(xiàn)已申報的數(shù)據(jù)有誤,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對已申報的數(shù)據(jù)進行作廢。
電子稅務局的作廢申報功能,只支持作廢申報方式為“網(wǎng)絡申報”的申報記錄。
1.1.1.2. 操作步驟
企業(yè)身份登錄電子稅務局,在【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社保費管理】,進入社保費系統(tǒng)。
1.1.1.2.1. 作廢本月申報社保費
步驟:
a) 點擊菜單【社會保險費作廢申報】模塊功能,進入社會保險費作廢申報界面;系統(tǒng)自動帶出單位本月已申報社保費的記錄信息(顯示在【已申報信息】);
注:若本月有多次申報,則會顯示多條申報記錄信息;
b) 在【已申報信息】對需要作廢的申報記錄,點擊【查看匯總】,彈出申報匯總頁面,可選擇打印申報匯總表。
c) 在【已申報信息】對需要作廢的申報記錄,點擊【查看明細】,彈出申報明細頁面,可點擊【導出】按鈕導出申報明細表查看明細。
d) 在【已申報信息】對需要作廢的申報記錄,點擊【作廢】,彈出“確認提交”對話窗口,點擊【確定】,返回提示:“作廢成功?!?/span>;
1.1.1.3. 界面說明
社會保險費作廢申報主界面
界面說明:
【費款所屬期】:費款所屬期默認為當月;
【查看匯總】:彈出“申報匯總”窗口,查看當前的申報記錄匯總信息,可以點擊窗口的【打印】按鈕打印“申報匯總信息”;
【查看明細】:彈出“申報明細”窗口,查看當前的申報記錄明細信息,可以點擊窗口的【下載】按鈕下載“申報明細信息”文件到本地;
【作廢】:作廢當前的申報記錄。
1.1.1.4. 常見問題
1.1.1.4.1. 已繳費數(shù)據(jù)是否可以作廢?
答疑:
1. 若該筆申報單位已全部清繳,進入作廢申報時,則不顯示該筆申報記錄;
2. 若該筆申報單位已部分清繳,進入作廢申報時,則顯示該筆申報記錄,但不能作廢;
3. 若需要作廢已繳費的申報記錄,請移步至辦稅服務大廳辦理該業(yè)務。
1.1.1.4.2. 直接上門申報的申報記錄是否可以作廢?
答疑:
1. 若需要作廢直接上門申報方式的申報記錄,請移步至辦稅服務大廳辦理該業(yè)務。
1.1.1.4.3. 緩繳單位清繳員工社保費功能產(chǎn)生的申報記錄是否可以作廢?
答疑:
2. 若需要作廢緩繳單位清繳員工社保費功能產(chǎn)生的申報記錄,請移步至辦稅服務大廳辦理該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