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擬訂出入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應檢物檢驗檢疫的工作規(guī)范。
(二)承擔出入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其他應檢物的檢驗檢疫、監(jiān)督管理工作。
(三)按分工組織實施境內外有關動植物疫情、有毒有害物質信息、出入境動植物檢驗檢疫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的收集、評議、通報。
(四)按分工組織實施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準入風險分析和緊急預防措施工作。
(五)按分工承擔入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及其其他應檢物、過境動物的檢疫審批和監(jiān)督管理工作。
(六)按分工組織實施出入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的生產、加工、存放單位注冊登記工作。
(七)按分工承擔外來有害生物和動植物及其產品的疫病疫情及有毒有害物質監(jiān)測工作。
(八)承擔出入境動植物檢疫除害處理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指導除害處理藥劑、器械的使用及除害處理新技術、新方法的推廣應用。
(九)組織實施出入境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生物物種資源的檢驗檢疫工作制度。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內設科室
動植物檢疫處內設科室3個:
(一)綜合科
(二)動物檢疫科
(三)植物檢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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