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終止
【申請條件】
稅務師事務所在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向黑龍江省稅務局提交材料辦理終止行政登記
【設定依據(jù)】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規(guī)程(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1號)第十條、第十一條
第十條 稅務師事務所注銷工商登記前,應當辦理終止行政登記,向所在地省稅務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稅務師事務所變更/終止行政登記表》;
(二)《登記證書》。
稅務師事務所注銷工商登記前未辦理終止行政登記的,省稅務機關公告宣布行政登記失效。
第十一條 行政相對人提交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省稅務機關即時受理;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終止情形屬實的,予以終止行政登記。省稅務機關在門戶網(wǎng)站、電子稅務局和辦稅服務場所對稅務師事務所終止情況進行公告,同時將《稅務師事務所變更/終止行政登記表》報送國家稅務總局,抄送省稅務師行業(yè)協(xié)會。
【辦理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數(shù)量 |
備注 |
1 |
《稅務師事務所變更/終止行政登記表》 |
2份 |
無 |
2 |
《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證書》 |
1份 |
無 |
【辦理地點】
黑龍江省稅務局(哈爾濱市東大直街190號)
【辦理機構】
黑龍江省稅務局納稅服務處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5:30
省稅務局受理后及時辦理稅務師事務所終止行政登記
【聯(lián)系電話】
12366
【辦理流程】
【注意事項】
1.行政相對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稅務師事務所應在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辦理注銷登記前向所在地省稅務機關提交材料辦理終止行政登記。稅務師事務所在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辦理注銷登記前沒有辦理終止行政登記的,由省稅務機關宣布《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證書》失效。
4.稅務師事務所分所的行政登記終止參照本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