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延納稅備案
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所得稅政策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6〕49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62號)規(guī)定條件的單位和納稅人,需要辦理遞延納稅備案,應于股票(權)期權行權、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權獎勵獲得之次月15日內,填報備案表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備案,上市公司人員獲得股權激勵或獎勵,符合上述規(guī)定,需要申請延期納稅的,應自股票期權行權、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權獎勵獲得之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延期納稅備案表》;個人因非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或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取得的股票(權),實行遞延納稅期間,扣繳義務人應于每個納稅年度終了后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情況年度報告表》。
1.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備案
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經(jīng)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實行遞延納稅政策,即員工在取得股權激勵時可暫不納稅,遞延至轉讓該股權時納稅;股權轉讓時,按照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稅費后的差額,適用“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按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股票(權)期權取得成本按行權價確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實際出資額確定,股權獎勵取得成本為零。
填寫說明
在[遞延備案類別]中選擇“非上市公司遞延納稅備案表”,錄入公司基本情況和股權激勵基本情況,點擊【添加】,錄入申請人員的具體備案信息。
【公司名稱】:填寫實施股權激勵的非上市公司法定名稱全稱,自動帶出。
【納稅人識別號】:填寫納稅人識別號或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系統(tǒng)自動帶出。
【聯(lián)系人】:填寫非上市公司負責辦理股權激勵及相關涉稅事項人員的姓名。
【聯(lián)系電話】:填寫非上市公司負責辦理股權激勵及相關涉稅事項人員的聯(lián)系電話。
【股權激勵方式】:根據(jù)實施股權激勵的形式勾選,至少選擇一種。
【股權獎勵人數(shù)】:根據(jù)所填寫股權激勵人員自動匯總。
【近6個月平均人數(shù)】:填寫股票(權)期權行權、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權獎勵獲得之上月起向前6個月“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的平均人數(shù)。如,某公司實施一批股票期權并于2017年1月行權,則按照該公司2016年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的平均人數(shù)計算。計算結果按四舍五入取整。
實施“股權獎勵”公司填寫:填寫實施股權獎勵企業(yè)的有關情況。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到其他境內居民企業(yè)所取得的股權實施股權獎勵的,填寫本欄。以本公司股權為股權獎勵標的,無須填報本欄。
【本公司是否為限制性行業(yè)】:實施股權獎勵公司根據(jù)本公司上一納稅年度主營業(yè)務收入占比最高的行業(yè),確定是否屬于《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附件《股權獎勵稅收優(yōu)惠政策限制性行業(yè)目錄》所列行業(yè)。屬于所列行業(yè)選“是”,不屬于所列行業(yè)選“否”。
【標的公司名稱】:以其他境內居民企業(yè)股權實施股權獎勵的,填寫用以實施股權獎勵的股權標的公司法定名稱全稱。
【標的公司納稅人識別號】:以其他境內居民企業(yè)股權實施股權獎勵的,填寫用以實施股權獎勵的股權標的公司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標的公司是否為限制性行業(yè)】:以其他境內居民企業(yè)股權實施股權獎勵的,根據(jù)標的公司上一納稅年度主營業(yè)務收入占比最高的行業(yè),確定是否屬于《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附件《股權獎勵稅收優(yōu)惠政策限制性行業(yè)目錄》所列行業(yè)。屬于所列行業(yè)選“是”;不屬于所列行業(yè)選“否”。
【姓名】:下拉選擇或錄入需要申報的人員姓名,若該人員未在人員信息采集中采集過,需先進行人員信息采集。
【證照類型】:根據(jù)選擇的人員姓名自動帶出。
【證照號碼】:根據(jù)選擇的人員姓名自動帶出。
股票(權)期權:以股票(權)期權形式實施激勵的企業(yè)填寫本欄,沒有則不填。
【授予日】:填寫股票(權)期權計劃中,授予被激勵對象股票(權)期權的實際日期。
【行權日】:填寫根據(jù)股票(權)期權計劃,行權購買股票(權)的實際日期。
【可出售日】:填寫根據(jù)股票(權)期權計劃,股票(權)期權同時滿足自授予日起持有滿3年、且自行權日起持有滿1年條件后,實際可以對外出售的日期。
【取得成本】:填寫被激勵對象股票(權)期權行權時,按行權價實際出資的金額。
【股數(shù)】:被激勵對象實際取得的股數(shù)。
【持股比例(0%-100%)】:填寫被激勵對象實際取得的股數(shù)以及對應的持股比例。
限制性股票:以限制性股票形式實施激勵的企業(yè)填寫本欄,沒有則不填。
【授予日】:填寫限制性股票計劃中,授予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的實際日期。
【解禁日】:填寫根據(jù)限制性股票計劃,被激勵對象取得限制性股票達到規(guī)定條件而解除出售限制的具體日期。
【可出售日】:填寫根據(jù)限制性股票計劃,限制性股票同時滿足自授予日起持有滿3年、且解禁后持有滿1年條件后,實際可以對外出售的日期。
【取得成本】:填寫被激勵對象取得限制性股票時的實際出資金額。
【股數(shù)】:被激勵對象實際取得的股數(shù)。
【持股比例(0%-100%)】:填寫被激勵對象實際取得的股數(shù)對應的持股比例。
股權獎勵:以股權獎勵形式實施激勵的企業(yè)填寫本欄,沒有則不填。
【授予日】:填寫授予被激勵對象股權獎勵的實際日期。
【可出售日】:填寫根據(jù)股權獎勵計劃,自獲得獎勵之日起持有滿3年后,實際可以對外出售的日期。
【股數(shù)】:被激勵對象實際取得的股數(shù)。
【持股比例(0%-100%)】:被激勵對象實際取得的股數(shù)對應的持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