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暫未開放)、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贍養(yǎng)老人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支出信息的采集。在納稅人未自行采集某個支出項目時,可以由扣繳單位代為采集和報送。
填寫說明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首頁功能菜單下點擊【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顯示當前所有已采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人員列表,雙擊數(shù)據(jù)列可查看采集的專項附加扣除明細。
【添加】:添加需要采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納稅人。
【報送】:將報送狀態(tài)為待報送的信息發(fā)送至稅務機關。
【刪除】:對于采集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可勾選進行刪除。
【獲取反饋】:點擊后獲取稅務機關反饋的專項附加信息報送結果。
【下載更新】:下載各渠道(稅務局端、扣繳端、WEB、APP端)填報并指定給該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時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勺孕羞x擇下載全部人員或下載指定人員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如果本地有【待反饋】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先通過【獲取反饋】獲取報送結果,確保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下均無【待反饋】記錄后,再進行下載。
【導出】:可選擇【選中人員】或【全部人員】進行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導出,導出模版有三種,可根據(jù)需要進行選擇。
【展開查詢條件】:可通過“工號”、“姓名”、“證照號碼”和“報送狀態(tài)”查詢納稅人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注意事項:
1.【下載更新】僅能對【人員信息采集】報送成功的人員進行下載更新,若存在未報送成功的人員,該人員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將無法下載。
2.對未通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成功下載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論是否有數(shù)據(jù))的單位,系統(tǒng)會自動下載一次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入【綜合所得申報】菜單時,系統(tǒng)若校驗到本單位有報送成功的人員,且未成功下載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則自動彈出下載提示,點擊【確定】后進行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下載。
1. 配偶信息
本功能用于采集單位員工的配偶信息。
【配偶情況】:有配偶的選擇“有配偶”并錄入配偶信息,無配偶的選擇“無配偶”。
【姓名】、【證照類型】、【證照號碼】、【國籍(地區(qū))】:如實填寫配偶的相關信息。
【身份驗證狀態(tài)】:配偶信息的公安驗證狀態(tài)。
2. 子女教育
本功能用于采集單位員工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子女姓名】、【證照類型】、【證照號碼】、【國籍】:如實填寫申請扣除的納稅人子女信息。
【關系】:可選擇“子”或者“女”。
【身份驗證狀態(tài)】:子女信息的公安驗證狀態(tài)。
【出生日期】:證照類型為居民身份證時自動帶出;為其他類型時,自行如實填寫。
【當前受教育階段】:下拉選擇“學前教育階段”、“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高等教育”。
【受教育日期起】:填寫受教育的起始日期,當前受教育階段選擇學前教育階段時,該項非必錄。
【受教育日期止】:不能早于受教育日期起。
【教育終止日期】:采集時非必錄,不再接受學歷教育時填寫。
【就讀國家(地區(qū))】、【就讀學校名稱】:填寫子女接受教育的國家(地區(qū))和學校名稱。當前受教育階段選擇學前教育階段時,就讀國家(地區(qū))和就讀學校名稱非必錄。
【本人扣除比例(%)】:默認“請選擇”,可選擇50%、100%。
【扣除有效期起】:系統(tǒng)自動帶出,(受教育日期起、政策生效日期起、扣除年度的1月、納稅人扣除年度在本單位任職起始月份)取時間最后值。
【扣除有效期止】:系統(tǒng)自動帶出,(教育終止時間、扣除有效期起所在年份的12月)取時間最前值。
【采集來源】:分為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
【狀態(tài)】:分為“待報送”,“報送成功”和“刪除待報送”。
【更新日期】: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更新時間。
【新增】:點擊則新增一行空白數(shù)據(jù),能新增的數(shù)據(jù)行不限制。
【刪除】:可選擇一條或多條數(shù)據(jù)進行刪除。
3. 繼續(xù)教育
本功能用于采集單位員工的繼續(xù)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填寫說明
學歷(學位)繼續(xù)教育情況:
【入學時間起】:填寫學歷教育入學時間。
【(預計)畢業(yè)時間】:填寫預計學歷教育結束時間。
【教育階段】:下拉據(jù)實選擇“大學??啤⒋髮W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
【扣除有效期起】:系統(tǒng)自動帶出,(入學時間起、政策生效日期起所在月份、扣除年度的1月、納稅人扣除年度在本單位任職起始月份)取時間最后值。
【扣除有效期止】:系統(tǒng)自動帶出,(扣除有效期起所在年份的12月、(預計)畢業(yè)時間)取時間最前值。
【狀態(tài)】:分為“待報送”,“報送成功”和“刪除待報送”。
職業(yè)資格繼續(xù)教育情況:
【繼續(xù)教育類型】:下拉選擇“技能人員職業(yè)資格、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
【發(fā)證(批準)日期】:填寫證書上注明發(fā)證日期,不得大于系統(tǒng)當前日期。
【證書名稱】、【證書編號】:填寫取得證書名稱和證書上注明的編號。
【發(fā)證機關】:填寫證書上注明的發(fā)證機關。
【扣除有效期起】:默認為發(fā)證(批準)日期所在年度的1月。
【扣除有效期止】:默認為發(fā)證(批準)日期所在年度的12月。
【狀態(tài)】:分為“待報送”,“報送成功”和“刪除待報送”。
4. 住房貸款利息
本功能用于采集單位員工的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填寫說明
【房屋坐落地址】:填寫房屋具體的坐落地址。下拉選擇省、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具體規(guī)則與人員登記中的居住地址一致。
【房屋樓牌號】:填寫房屋詳細地址。
【證書類型】:下拉選擇“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chǎn)權證、房屋買賣合同、房屋預售合同”。
【房屋證書號】:錄入房屋證書上的編號。
【本人是否借款人】:如實選擇“是”或“否”。
【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貸款,且婚后分別扣除50%】:根據(jù)實際情況選擇。若借貸人為非本人,則“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貸款,且婚后分別扣除50%”選項置灰不可填寫;只有借貸人為本人,該選項才可填寫。
公積金貸款和商業(yè)貸款信息必須填寫其中一項:
【貸款合同編號】:填寫與金融機構簽訂的住房貸款合同編號。
【首次還款日期】:選擇住房貸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還款日期。
【貸款期限(月數(shù))】:填寫住房貸款合同上注明的貸款月數(shù)。
【扣除有效期起】:系統(tǒng)自動帶出,(政策生效日期起所在月份、首次還款日期、扣除年度1月、納稅人扣除年度在本單位任職起始月份)取時間最后值,精確到年、月。
【扣除有效期止】:系統(tǒng)自動帶出,(扣除有效期起所在年份的12月、首次還款日期+貸款期限)取時間最前值,精確到年、月。
【狀態(tài)】:分為“待報送”,“報送成功”和“刪除待報送”。
5. 住房租金
本功能用于采集單位員工的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填寫說明
【工作城市】:填寫納稅人工作市一級城市。
【出租方類型】:下拉選擇“個人”或“組織”。
【出租方姓名(單位名稱)】、【證照號碼(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填寫出租方名稱和證照號碼(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非必錄項。
【證照類型】:根據(jù)實際情況填寫,非必錄項。
【房屋坐落地址】、【房屋坐落樓牌號】:填寫房屋具體的坐落地址。下拉選擇省、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后錄入詳細地址。
【住房租賃合同編號】:填寫簽訂的住房租賃合同編號。
【租賃日期起】、【租賃日期止】:填寫住房租賃合同注明的租賃起止時間。
【扣除有效期起】:系統(tǒng)自動帶出,(政策生效日期起所在月份、租賃日期起、扣除年度1月、納稅人扣除年度在本單位任職起始月份)取時間最后值。
【扣除有效期止】:系統(tǒng)自動帶出,(扣除有效期起所在年份的12月、租賃日期止)取時間最前值。
【狀態(tài)】:分為“待報送”,“報送成功”和“刪除待報送”。
6. 贍養(yǎng)老人
本功能用于采集單位員工的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填寫說明
【是否獨生子女】:據(jù)實選擇“是”或“否”。
【分攤方式】:下拉選擇“贍養(yǎng)人平均分攤”、“被贍養(yǎng)人指定分攤”或者“贍養(yǎng)人約定分攤”。
被贍養(yǎng)人信息:
【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國籍(地區(qū))】:如實填寫被贍養(yǎng)人身份信息。
【身份驗證狀態(tài)】:被贍養(yǎng)人的公安驗證狀態(tài)。
【關系】:下拉選擇“父母”、“其他”。
【出生日期】:證件類型為居民身份證時自動帶出;其他類型時自行填寫。
【扣除有效期起】:系統(tǒng)自動帶出,((出生日期+60年)的當月、政策生效日期起月份、扣除年度1月、納稅人扣除年度在本單位任職起始月份)取時間最后值。
【扣除有效期止】:默認為扣除年度的12月。
【狀態(tài)】:分為“待報送”,“報送成功”和“刪除待報送”。
共同贍養(yǎng)人信息:
【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如實填寫共同贍養(yǎng)人身份信息。
以上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報送后,可在綜合所得預扣預繳【正常工資薪金所得】下進行稅前申報扣除。
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時自行申報扣除。
7. 專項附加扣除年度確認
12月起,可以對下一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年度確認,確認后可以將2019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遷移至2020年。
首頁【稅款所屬月份】為2020年時,未將2019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遷移至2020年的,進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單時,會提示是否需要將2019年扣繳義務人自行采集的專項附加扣除遷入到2020年。
選擇【馬上遷入】的,系統(tǒng)會將2019年由扣繳義務人采集且仍有效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遷入到2020年;選擇【稍后遷入】的,系統(tǒng)不進行遷移,如果需要遷移,可以在2020年度中點擊【遷入上年數(shù)據(jù)】進行遷入。
注意事項:
采集來源為【扣繳義務人】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才能進行確認并遷移到2020年度,采集來源為【納稅人】的,需要納稅人在個人所得稅APP或WEB自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