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電子稅務局扣繳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申報(5%)操作流程說明

寧波市電子稅務局扣繳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申報(5%)操作流程說明

59802019-08-19 18:43  中國政務服務網

【業(yè)務概述】

個人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儲蓄機構取得人民幣、外幣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時,應當依照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繳納由結付利息的儲蓄機構實行代扣代繳。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操作步驟】

1、進入界面

功能入口:【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代扣代繳申報】-【扣繳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申報(5%)】。

 

 

2、進行申報

(1)填寫申報表

填寫完后,點擊【申報】,進行提交申報。

寧波市電子稅務局扣繳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申報(5%)

提交保存                                            

填寫申報數(shù)據(jù)時,若需要臨時保存數(shù)據(jù)請點擊“暫存”功能,填寫所有報表后,點擊“申報”功能,完成報表填寫。

(2)申報結果等待界面

申報表提交完成后,進入如下申報結果等待界面。

申報結果等待界面

(3)申報結果查詢界面

點擊鏈接可以進入申報結果查詢界面;也可等待倒計時結束后,進入申報結果查詢界面。可在其中查看申報是否成功。

若申報失敗,也可以查看失敗原因,根據(jù)具體原因進行處理。可從快速鏈接中,點擊按鈕,進入相關頁面。

扣繳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申報(5%)申報結果查詢

(4)點擊“申報作廢”,可以作廢申報。

申報作廢

(5)點擊“查看申報表”,可以下載申報表pdf文件進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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