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納稅分月(季)匯總申報
1 功能概述
本表由實行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yè)在定額執(zhí)行期結束后根據(jù)實際生產(chǎn)、經(jīng)營情況分月如實填寫,并按照主管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申報期限進行申報。
2 操作步驟
1、進入方式:【首頁】-【申報納稅】-【常規(guī)申報】-【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納稅分月(季)匯總申報】,進入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納稅分月(季)匯總申報頁面。
2、申報表初始化:點擊【申報表】,跳轉到申報表信息采集頁面。
3、申報表信息采集:修改信息表中實際月(季)應納稅經(jīng)營額信息項,錄入減免性質。其中點擊【重寫】按鈕,可以將頁面恢復至初始化頁面;點擊【返回】按鈕,頁面跳轉回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納稅分月(季)匯總申報流程頁面。
4、申報表信息提交:點擊【提交】,其中點擊【重寫】按鈕,可以將頁面恢復至初始化頁面;點擊【返回】按鈕,頁面跳轉回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分月(季)匯總申報流程頁面。
5、申報表提交成功:點擊【確定】,跳轉回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納稅分月(季)匯總稅申報頁面。
6、全申報:點擊【全申報】,即可跳轉至全申報頁面,提示全申報成功,將已經(jīng)提交的申報表信息提交至局端。
7、點擊頁面右上方的【修改】,即可跳轉至修改頁面,展示提交了的申報表,點擊選中申報表,再點擊頁面下方【修改】按鈕即可作廢申報表。
8、點擊頁面右上方的【作廢】,即可跳轉至作廢頁面,展示提交了的申報表,點擊選中申報表,再點擊頁面下方【作廢】按鈕即可作廢申報表。
9、點擊頁面右上方的【打印】,即可跳轉至打印頁面,展示提交了的申報表,點擊申報表后方【打印】按鈕即可打印對應申報表。
3 注意事項
1、申報頁面的“修改”只能針對未導入核心時的修改,導入核心后需使用“申報更正”。
2、申報頁面的“作廢”只能針對未導入核心時的作廢,導入核心后需使用“申報作廢”。
3、申報表頁面所有信息不可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