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yè)務概述】
稅務機關根據(jù)納稅人、繳費人、其他部門以及社會中介機構(gòu)提出的出具一定時期內(nèi)納稅狀況和一定時期內(nèi)的繳費狀況證明的申請,或者根據(jù)納稅人一定時期申報納稅信息,主動為納稅人出具相應的納稅證明。
【操作流程】
【納稅人端操作步驟】
1、進入方式
(1) [辦稅中心] – [證明開具] – [開具電子稅收完稅(費)證明],點擊進入開具電子稅收完稅(費)證明界面。
(2)在搜索欄輸入關鍵字,可快速查找,進入開具電子稅收完稅(費)證明界面。
2、具體操作
(1)在待開具稅款信息查詢區(qū)選擇“稅款所屬期起、止”、“入退庫日期起、止”“開具日期起、止”“打印格式(匯總或明細)”,點擊【查詢】按鈕,可以查詢到選定期間的完稅信息。
(2)選中要開具完稅證明的信息,點擊【開具稅收完稅證明】按鈕,彈出提示框“開具成功,是否前往‘電子稅收完稅(費)證明查詢下載’模塊進行下載并打印”。
3)點擊【確定】,系統(tǒng)自動跳轉(zhuǎn)到“電子稅收完稅(費)證明查詢下載”模塊。
(4)點擊【下載】,可將稅收完稅憑證(PDF)下載到本地并打印 。
(5)已開具的歷史電子稅收完稅(費)證明可在“電子稅收完稅(費)證明查詢下載”模塊查詢打印。
(匯總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