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yè)務介紹: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稅務機關依法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納稅的,應在規(guī)定的繳納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批準后,方可延期繳納稅款,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申請人在申請表中要說明延期繳納的稅種、延期繳納稅額、稅款所屬時間、延期繳納稅款的理由、申請延期繳納的期限等內容。理由部分要如實填寫不能按期納稅的困難,期限部分最長不超過3個月。
納稅人的延期繳納申請書被批準后,可延期納稅,在批準期限內,不加收滯納金。
申請入口:登錄電子稅務局,通過搜索“延期”,選擇功能菜單【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的核準】
初始化納稅人權利與義務告知書,需閱讀并同意:
初始化承諾書,需閱讀并同意。
第一步:信息錄入
1. 選擇需延期繳納的稅目,填寫延期繳納稅額和延期繳納期限,其中延期繳納稅額應小于或等于應納稅額,延期繳納期限應在限繳期限之后的3個月內。
2. (當期貨幣資金余額 - 當期應付職工工資支出預算 - 當期社會保險費支出預算 )< 本次延期繳納稅額合計。
3.帶*項為必填。
4. 填寫完畢,點擊[下一步]按鈕將暫存頁面數(shù)據,同時進入附列資料采集頁面。
第二步:上傳附件。
1. 請點擊頁面“+”圖標選擇文件進行上傳,請按頁面提示信息進行分類上傳,單個文件大小不超過2M。
2. 是否必報為“是”時,該項資料必須上傳后才能進行下一步操作。
3. 上傳份數(shù)欄標識了該項資料允許上傳的份數(shù)。
第三步:確認提交。
1. 確認信息無誤后點擊[確認]提交預審;也可點擊[上一步]返回修改信息后,再回到該頁面提交。
2. 提交成功的事項可以在“我的申請”中查詢受理狀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