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實際利潤額預繳以外的其他企業(yè)所得稅預繳方式的核定
1、 功能說明
納稅人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實際利潤額預繳企業(yè)所得稅有困難的,可以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額預繳,或者按照經(jīng)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
2、 操作路徑
浙江省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à稅務行政許可à稅務行政許可à對采取實際利潤額預繳以外的其他企業(yè)所得稅預繳方式的核定
3、 前置條件:
(1) 已經(jīng)正常登錄浙江省電子稅務局。
4、 操作步驟
(1) 步驟1:主界面
(2) 步驟2:填寫信息,選擇聯(lián)系人信息
(3) 步驟3:提交
對填寫的信息確認無誤后,可進行提交。點擊提交按鈕,系統(tǒng)提示提交結果:
(4) 步驟4:查看進度
可通過【我要查詢】——【辦稅進度】模塊,查詢已提交辦稅事項受理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