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電子稅務局操作規(guī)程
☆申報作廢
【業(yè)務流程】
納稅人端:檢索允許作廢的申報表—勾選需要作廢的申報表—作廢提交—查看作廢結果
【申請步驟】
1.選擇辦理事項
登錄路徑:【我要辦稅】——【稅務申報及繳納】——【申報作廢】。
點擊右側刷新標志。
2.勾選作廢
在列示的申報記錄中選擇需要作廢的申報表,點擊操作欄的“作廢”按鍵。
3.結果查看
作廢成功后,在本模塊刷新后不會檢索到該條已申報記錄,在常規(guī)申報模塊則會顯示該屬期和稅種的應申報記錄,可以再次申報,同時在消息中心會有一條結果反饋可查看。
4.注意事項
(1)本功能模塊僅限于在申報當月征期內(nèi),對本月征期已申報,且申報狀態(tài)為“已申報已導入”的稅費種申報表進行作廢,對申報狀態(tài)為“已申報未導入”的稅費種申報表可直接在“常規(guī)申報”功能模塊中作廢。
(2)對本月征期已申報,且已扣繳稅款的申報表不允許作廢,如需調(diào)整申報表請在申報更正功能模塊操作。
(3)超過申報期限,不允許作廢當月征期提交的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