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X000383 年度涉稅專業(yè)服務總體情況采集
【申請條件】
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以年度報告形式向稅務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從事涉稅專業(yè)服務的總體情況。
【設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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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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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采集涉稅專業(yè)服務基本信息和業(yè)務信息有關事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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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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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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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機關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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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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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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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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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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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應當于首次為委托人提供業(yè)務委托協議約定的涉稅服務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涉稅專業(yè)服務協議要素信息采集表》。業(yè)務委托發(fā)生變更或者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該表?!渡娑悓I(yè)服務協議要素信息采集表》僅采集要素信息,業(yè)務委托協議的原件由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和委托人雙方留存?zhèn)洳椤?/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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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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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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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涉稅專業(yè)服務監(jiān)管辦法(試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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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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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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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機關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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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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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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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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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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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應當建立業(yè)務信息采集制度,利用現有的信息化平臺分類采集業(yè)務信息,加強內部信息共享,提高分析利用水平。 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應當以年度報告形式,向稅務機關報送從事涉稅專業(yè)服務的總體情況。 稅務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從事專業(yè)稅務顧問、稅收策劃、涉稅鑒證、納稅情況審查業(yè)務,應當在完成業(yè)務的次月向稅務機關單獨報送相關業(yè)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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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資料】
【表證單書】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辦理。辦稅服務廳地址可查看
【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
【聯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辦理流程】
7.【納稅人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應主動報送相關信息并對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準確性負責。
2.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應當通過電子稅務局報送涉稅專業(yè)服務年度報告信息。
3.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理的,按照系統(tǒng)反饋信息,自行打印《年度涉稅專業(yè)服務總體情況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