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稅務局稅務注銷即時辦理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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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000376 稅務注銷即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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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1.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申請簡易注銷的納稅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也可以主動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
(1)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
(2)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fā)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
2.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注銷時,若未處于稅務檢查狀態(tài)、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已繳銷發(fā)票及稅控專用設備,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適用稅務注銷即辦流程:
(1)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和B級的納稅人;
(2)控股母公司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的M級納稅人;
(3)市級人民政府引進人才或經市級以上行業(yè)協會等機構認定的行業(yè)領軍人才等創(chuàng)辦的企業(yè);
(4)未納入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
(5)未達到增值稅納稅起征點的納稅人;
3.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裁定書,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注銷的納稅人。

【設立依據】

1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進優(yōu)化稅務注銷辦理程序工作的通知》 文件字號 稅總發(fā)〔2019〕64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第一條
條款內容 一、進一步擴大即辦范圍 (一)符合《通知》第一條第一項規(guī)定情形,即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主動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的,稅務機關可根據納稅人提供的營業(yè)執(zhí)照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二)符合《通知》第一條第二項規(guī)定情形,即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fā)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納稅人,主動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資料齊全的,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資料不齊的,可采取“承諾制”容缺辦理,在其作出承諾后,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三)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的納稅人,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裁定書向稅務機關申請稅務注銷的,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按照有關規(guī)定核銷“死欠”。
2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辦理企業(yè)稅務注銷程序的通知 文件字號 稅總發(fā) 〔2018〕149 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第二條
條款內容 二、優(yōu)化稅務注銷即辦服務 對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申請一般注銷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在為其辦理稅務注銷時,進一步落實限時辦結規(guī)定。對未處于稅務檢查狀態(tài)、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已繳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及稅控專用設備,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優(yōu)化即時辦結服務,采取“承諾制”容缺辦理,即:納稅人在辦理稅務注銷時,若資料不齊,可在其作出承諾后,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一)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和B級的納稅人; (二)控股母公司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的M級納稅人; (三)省級人民政府引進人才或經省級以上行業(yè)協會等機構認定的行業(yè)領軍人才等創(chuàng)辦的企業(yè); (四)未納入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 (五)未達到增值稅納稅起征點的納稅人。 納稅人應按承諾的時限補齊資料并辦結相關事項。若未履行承諾的,稅務機關將對其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納入納稅信用D級管理。
3 文件名稱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文件字號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 7 號公布,國家稅務總局令第 36 號、第 44 號、第 48 號修改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第五章
條款內容 第五章 注銷登記 第二十六條 納稅人發(fā)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按規(guī)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應當自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第二十七條 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注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并自注銷稅務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遷達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第二十八條 境外企業(yè)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筑、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應當在項目完工、離開中國前15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第二十九條 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fā)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經稅務機關核準后,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手續(xù)。
4 文件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文件字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6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務院 條款號 第十五條
條款內容 第十五條 納稅人發(fā)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按照規(guī)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并在30日內向遷達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應當自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5 文件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字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3號
制定機關全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條款號 第十六條
條款內容 第十六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fā)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

【辦理資料】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版材料;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頁版、微信、APP)、自助辦稅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于報送紙質資料,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免于報送的紙質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椋{稅人對于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zhèn)洳榧堎|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序號 資料名稱 報送條件 資料形式 份數
1 A01060《清稅申報表 已實行“一照一碼”“兩證整 合”登記模式的納稅人提交
原件
2份
2 項目完工證明、驗收證明等相關文件 非居民企業(yè)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作業(yè)或提供勞務且項目完工的,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可取消報送,能夠通過政府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可取消復印件的報送
復印件
1份
3 市場監(jiān)管機關發(fā)出的吊銷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決定 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可取消報送,能夠通過政府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可取消復印件的報送
復印件
1份
4 A02009《發(fā)票領用簿 已發(fā)放過發(fā)票領用簿的納稅人;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可取消報送
原件
1份
5 民事裁定書或民事判決書 法院裁定破產的納稅人
復印件
1份
6 上級主管部門批復文件或董事會決議 單位納稅人,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可取消報送,能夠通過政府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可取消復印件的報送
復印件
1份
7 稅務登記證件(包含稅務登記證正副本,臨時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其他稅務證件) 一照一碼納稅人或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可取消報送
原件
1份
8 營業(yè)執(zhí)照 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
原件
1份
9 經辦人身份證件 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可取消報送
原件
1份
10 《即辦〈清稅證明〉承諾書》 容缺報送情況
原件
1份
11 A01013《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未實行“一 照一碼”“兩證整合”登記模 式的納稅人提交
原件
2份

【表證單書】

1.A01060《清稅申報表》(填寫樣例).docx
2.A01060《清稅申報表》.docx
3.A01060《清稅申報表》.docx
4.A02009《發(fā)票領用簿》.docx
5.A02009《發(fā)票領用簿》.docx
7.A01013《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填寫樣例).docx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廣東省電子稅務局辦理。辦稅服務廳地址可查看


廣東省辦稅地圖

。廣東電子稅務局網址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

【聯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辦理流程】

廣東省稅務局稅務注銷即時辦理流程圖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省稅務機關門戶網站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納稅人提交的各項證明資料為復印件均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
4.納稅人發(fā)生以下情形,應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注銷。具體包括:
(1)因解散、破產、撤銷等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
(2)按規(guī)定不需要在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的,但經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的。
(3)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
(4)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
(5)外國企業(yè)常駐代表機構駐在期屆滿、提前終止業(yè)務活動的。
(6)境外企業(y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包建筑、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項目完工、離開中國的。
(7)非境內注冊居民企業(yè)經國家稅務總局確認終止居民身份的。
5.對適用稅務注銷即辦流程的納稅人,資料不齊的,稅務機關可在納稅人作出承諾后,采取“承諾制”容缺辦理,即時出具清稅文書。納稅人應按承諾的時限補齊資料,并辦結相關事項。若未履行承諾的,稅務機關將對其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納入納稅信用D級管理。
6.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應當在向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之前申報辦理稅務注銷。
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應當自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稅務注銷。
非境內注冊居民企業(yè)經國家稅務總局確認終止居民身份的,應當自收到主管稅務機關書面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注銷。
境外企業(yè)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筑、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應當在項目完工、離開中國前15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稅務注銷。
7.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注銷前,應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fā)票和其他稅務證件,其中:
(1)企業(yè)所得稅納稅人在辦理稅務注銷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稅務機關申報并依法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2)納稅人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xù)的,應在申報辦理稅務注銷前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3)出口企業(yè)應在結清出口退(免)稅款后,申報辦理稅務注銷。
8.處于非正常狀態(tài)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注銷前,需先補辦申報納稅手續(xù)。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的納稅人除外。
9.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注銷,無需向稅務機關提出終止銀稅三方(委托)劃繳協議。稅務機關辦結稅務注銷后,銀稅三方(委托)劃繳協議自動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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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建設法治型、服務型政府,優(yōu)化國際化營商環(huán)境、省委、省政府決定在“十二五”期間建設全省統一的省網上辦事大廳。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由省政府辦公廳主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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